2011年11月3日星期四

买贵了,不算贪污!


买贵了,不算贪污!是今天马来西亚网络上最红的名句了!买贵了,当然不是贪污啦,成本80元的东西,若市场价是100元,买了110元,真的买贵了,而且供货商本来赚20元,现在赚了30元,是店家厉害,当然不算贪污啦!但是,100元的东西,买了1000元,店家多赚了900加上原本毛利,一共赚你920元!店家要怎么体现这920元毛利呢?销售减成本等于毛利,这毛利率是1150% … 我相信没有会计师会在账本中看到1150% 毛利率的损益表吧?那这售货商家如何体现这毛利呢?我们不知道这利润走向,买贵了,当然不是贪污啦!那么反贪委员会是否有查一查利润走向呢?查过后才能定论是否贪污吧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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